绍兴县佛教协会会长法弘大和尚在新春团拜会上致辞时说,2012年绍兴县佛教协会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大力发挥佛教协会在佛教寺院和僧侣信众中的教务联系作用,热情为基层服务;加强学习,帮助僧侣和信教群众进一步提高对爱国爱教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维护佛教寺院、信徒的合法权益;指导寺院和信众开展合法合理的教务活动;带领全县僧俗两众,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建设,为维护宗教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弘扬佛教精神,加强佛教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使绍兴县教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法弘大和尚说,2013年绍兴县佛教协会将继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佛教徒对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促进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协助寺院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发挥管委会民主管理的主导作用;促进财务、人事、法务等各项管理的透明度;组织寺院执事培训班,使执事对寺院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处理调解各寺院发生的各类问题;加强对各寺院的指导、帮助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内部事务,加强团结,促进和谐,为进一步发展绍兴县佛教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