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查承包寺庙宫观问题,坚决纠正借教敛财;
二是依法加强管理,打击假僧假道骗取钱财等现象;
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杜绝引诱信众烧高香现象;
四是加强审批管理,制止未批先建和乱建庙宇、乱塑佛(神)像,违规改扩建行为;
五是改进工作作风,及时有效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换发登记证备案;
六是加强部署指导,切实规范寺庙宫观民主管理;
七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监督管理;
八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教职人员守法守戒理念和团结意识。
一是调查承包寺庙宫观问题,坚决纠正借教敛财;
二是依法加强管理,打击假僧假道骗取钱财等现象;
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杜绝引诱信众烧高香现象;
四是加强审批管理,制止未批先建和乱建庙宇、乱塑佛(神)像,违规改扩建行为;
五是改进工作作风,及时有效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换发登记证备案;
六是加强部署指导,切实规范寺庙宫观民主管理;
七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监督管理;
八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教职人员守法守戒理念和团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