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海网5月4日报道,福建省著名木雕大师黄泉福作品“弥勒佛像”著作权案一审全部胜诉,并获得赔偿。
2011年,黄泉福在一次佛事用品展上发现,他的木雕作品“弥勒佛像”变成了玉雕,出现在厦门一家玉器生产企业的展位上。黄泉福遂将该玉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损失。
办案法官对木雕作品进行仔细比对研究后认为,该木雕佛像无论从其形态、表情、雕刻细节还是含义表达等方面都体现了黄泉福的独创性。
因此,法院审理认为,黄泉福享有木雕作品的著作权,该玉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犯了黄泉福对该作品所享有的复制权、展览权和发行权,应赔偿黄泉福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