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2日上午,中国佛学院新校舍土地供应签字仪式在国家宗教事务局银安殿举行,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局机关服务中心丛国庆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常务副区长穆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副局长于东;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学院第一副院长学诚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学院常务副院长湛如法师,中国佛教协会秘书长王健、副秘书长宗家顺,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张厚荣等出席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上,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丛国庆主任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佛教协会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主任签署了中国佛学院新校舍土地供应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北京市海淀区将提供凤凰岭地区的249亩土地作为中国佛学院新校舍建设用地。中国佛学院新校舍建设工程,是中央支持改善全国性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院校办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此次土地供应签字仪式的举行,标志着中国佛学院新校舍项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签字仪式前,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亲切会见了出席签字仪式的与会人员并作重要讲话。学诚副会长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及传印会长,对国家宗教事务局、海淀区政府在中国佛学院新校舍项目上所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国家宗教事务局、海淀区政府继续关心和支持今后的中国佛学院新校舍建设工作,争取把中国佛学院新校舍早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