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佛教协会在陕西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
陕西省佛教协会会长增勤法师在开班式上作动员讲话
六位老师为学员们授课
学员们认真听课
培训班开班仪式现场
结业仪式上学员代表发言
为与会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佛展网陕西讯 为了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提高陕西省佛教界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佛教团体和佛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有序开展宗教活动,更好地发挥佛教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经省宗教局同意,2015年6月3日至5日,陕西省佛教协会在陕西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了法律法规培训班。省佛教协会理事及来自全省各市、县佛教协会负责人、部分寺院负责人约128人参加学习培训。
陕西省委统战部和省宗教局对这次培训班高度重视。省宗教局副局长李晓建和宗教一处处长周艺出席了培训班开班式。李晓建在开班式上做了指导讲话并亲自为学员授课宣讲《宗教事务条例》,使大家对宗教政策法规又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明确了自觉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性,了解了如何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项宗教活动与维护佛教界自身的合法权益。
省佛教协会会长增勤法师在开班式上作动员讲话。他讲到,加强学习法律法规,逐步增强法律意识,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的需要,也是发挥宗教社会作用,保障宗教事业健康开展的需要。希望全省佛教界人士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关于宗教界要做到“四个坚持”的重要指示,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法规水平,更好地推进全省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佛教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中的服务作用。
本次培训班重点安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分别由西北政法大学贺乐民和赵俊劳教授授课。还邀请陕师大学佛教研究所吴言生教授为大家讲授了《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省宗教局宗教一处刘向上同志为大家辅导了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宗教局办公室武晋霞同志向大家介绍了外事出访需要注意的问题。
受省佛教协会会长增勤法师委托,省佛协副会长续学法师向全体参训人员传达了中佛协第九次代表会议精神。
这期培训班,学习内容丰富,提高了大家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佛教界人士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认识到只有学法、知法、守法,才能保障佛教事业健康发展、佛教活动有序进行,才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